台灣外籍新娘的起始淵源,係於1970年代末期至1980年代初期,部分退伍老兵面臨擇偶困境,少數在台灣的東南亞華僑於是媒介印尼、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的婦女和台灣老兵組織跨國婚姻家庭。由於我國赴東南亞國家娶妻男子,不少是社經地位較低,居住地處偏僻,甚至是身心殘障的男子;而外籍新娘卻常都是很年輕就懷孕生子,缺乏照顧孩子的常識和經驗;再加上在原屬國受教育的水準不高,又不懂中文,無法輔導下一代課業;以致於,其子女在此家庭結構較不健全之情形下,健康、學習、認同、行為表現等甚易遭致莫大困擾,甚至很可能產生偏差行為。因此如何正視這一群台灣新的未來主人翁的學業成就及行為表現,頗值得加以深入的探究。
外籍新娘日益增多,但在準備取得我國國籍時,卻必須放棄原有國籍。此舉容易因為行政程序延宕,使得申辦的外籍新娘變成無國籍人士,造成社會問題,影響層面廣泛。為此,立委鄭朝明特別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提出解決辦法。
鄭朝明表示,外籍新娘要申辦我國國籍時,經常要面臨兩地往返,而且還得放棄原本的國籍。對於外籍新娘來說,爭取加入我國國籍的同時,也希望能夠避免因為非自主因素成為無國籍人士。
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94 年歸化我國國籍者總計11302 人,外籍新娘佔百分之九十九點三。而根據我國國籍法第九條規定,申請歸化必須提出喪失原有國籍之證明,這等同於要外籍新娘先行放棄原有國籍。問題在於一旦放棄原有國籍後,在尚未取得我國國籍的空窗期或長或短,容易造成社會問題,同時影響到民眾的權益。
外籍新娘由於在本地取得社會資源及建立自己的同儕生活上有所困難,使得她們在只能依賴夫家的狀況下被孤立成為弱勢族群。除了政府將自93年度起編列預算,照顧全國23萬餘名外籍新娘的基本權益與生活外,未來包括外籍新娘的工作、社會參與、醫療教育、生活照顧與子女教養,相關單位都應研擬具體的政策及措施。我們亦藉此報告,呼籲全體國人,我們應從「多元文化主義」而非「同化主義」的立場,去面對並解決外籍新娘定居後所衍生的行政、社會、經濟、教育、文化等各個層面的問題。反對以「歧視或同情」的方式對待外籍新娘,或一昧要求外籍新娘「適應」台灣社會。我們應積極把外籍新娘當成異文化的交流者。台灣在地社會與外籍新娘之間的互動應以「平等」、「尊重」、「雙向」、「共生」等原則來進行,並在台灣發展出嶄新而有創意的多元文化!
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7131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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